徐匯區某商鋪的一家箱包店內,老板李某正坐在里面怡然地看著店,這時,幾位進入店內對李某實施,卻沒想到,狡猾的李某已事先撕毀了賬本,但是店里靜靜躺著的包包們,早已無聲地揭露了他的。箱包店里的廉價名牌包
“黃牛”:“小姑娘,要買包伐啦?我知道這里有一家店名牌包老便宜的。”2019年某月某日,徐匯區某商鋪門口。
“黃牛”答:“我們的包都是原單或者出口轉內銷的,所以便宜,但質量有,而且都是限量款,錯過就沒有嘍!”
2019年起,這樣的情況在該商鋪門口屢屢發生,而這些“黃牛”們口中的店,正是前文提到的被告人李某所開的箱包店。警方在發現有人販售假冒名牌包后,經過精密的偵查,鎖定了李某的店鋪,于是就有了開頭的一幕。同時,警方陸續將替李某帶貨的“黃牛”們歸案。
李某和“黃牛”們到案后交代,店面是李某向“黃牛”杜某租的,每個月房租3500元,因為杜某是二房東,所以沒有簽訂合同。店里主要售賣李某從小商品批發市場進的箱包,也附帶著銷售一些皮包、等高仿的假冒品牌服飾配件,市面上流行的奢侈品名牌幾乎都有,但李某并沒有獲得品牌授權。
商品中,假冒名牌包是銷量最好的商品,進價為30元到100元左右。平時主要靠“黃牛”在街上以出售便宜的原單或者出口轉內銷的名牌包的名義招攬客人,再把客人領進店內挑選購買。除此之外,“黃牛”們也會把包的信息轉發到朋友圈進行推銷。
包的售價則為150元到500元不等,基本為正品包售價的20%左右。客人會通過線上支付的方式轉賬給李某或直接轉給“黃牛”,再由李某扣除成本價后,和“黃牛”平分剩下的錢。因為李某的店在“黃牛”圈子里小有名氣,所以除了房東杜某外,也吸引了許多“黃牛”來代為推銷。
據司法審計,李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金額達人民幣7萬余元。經徐匯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徐匯區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其它“黃牛”也均已另案處理。
根據有關,“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進貨”的可以認定為主觀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本案中,李某的進貨價格只有市場價格的幾十分之一左右,且根據相關顯示,其進貨渠道并非品牌公司銷售授權,而是從小商品批發市場進貨,明顯不是正規的進貨渠道,且銷售金額較大。
因此,可以認定李某的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構成要件,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在這里提醒大家,知識產權是人類智力勞動的結晶,能夠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知識產權,需要大家。消費者購買商品時,請盡量通過正規途徑,以防買到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商販商鋪應當從授權的正規渠道進貨,切不可因為蠅頭小利,了犯罪的道。
夢到找不到回家的路